地方当局有什么权力?
地方当局所做的一切都由立法框架管辖。这一框架由议会建立。管理和赋予地方政府系统权力的一些关键法律包括:
- 《2002 年地方政府法》(规定了理事会的一般权力、规划和问责要求)
- 《2002 年地方政府(评级)法》(规定了议会通过税率筹集收入的方法)
- 2001 年《地方选举法》(规定了议会选举的程序)
此外,许多地方政府活动由议会的单独法案管辖,例如 1991 年《资源管理法》、2004 年《建筑法》和 1993 年《生物安全法》。
当地章程
地方当局有权制定地方章程。这些使委员会能够执行当地规则,这些规则有助于:
- 保护公众免受滋扰
- 保护、促进和维护公共健康和安全
- 最大限度地减少公共场所进攻行为的可能性
- 规范废物管理等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