腐败
新西兰被认为是世界上腐败程度最低的国家之一。2020 年 1 月发布的 2019 年腐败感知指数在 176 个国家中排名第一,直到 2013 年,该指数也连续七年持续。
新西兰批准了若干重要的国际反腐败公约,如经合组织《禁止在国际商业交易中贿赂外国公职人员公约》和《联合国反腐败公约》。
新西兰还有一些打击腐败的机构。这些机构是:
- 严重欺诈办公室(SFO):调查和起诉包括贿赂和腐败在内的严重金融犯罪的牵头执法机构。
- 选举委员会负责管理议会选举和促进遵守选举法,包括有关捐款规模和透明度的法律。如果他们认为法律被违反,他们将此事提交警方或严重欺诈办公室。
- 独立警察行为管理局是一个独立机构,负责审议针对新西兰警察的投诉并监督他们的行为。
- 监察员的作用是确保公民在与政府实体打交道时获得 “公平竞争”,并在需要时进行调查。多年来,该办公室的权力已扩大到包括教育和医院委员会(1968 年)、地方政府机构(1975 年)、根据《官方信息法》(2003 年)和 2005 年的所有皇家实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