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没有过错” 事故赔偿制度
新西兰有一项法定的无过失事故赔偿计划,为在新西兰遭受意外伤害的大多数个人提供保障。该计划(源于 1972 年《事故赔偿法》)载于 2001 年《事故赔偿法》(《反腐败法》)。
《反腐败法》涵盖任何人在新西兰遭受的人身伤害,包括游客,无论伤害发生在工作场所或其他方面。《反腐败法》禁止因事故而在新西兰遭受的大多数类型的人身伤害引起或与之有关的法律赔偿要求。根据《反腐败委员会法》,对于因事故而遭受的大多数人身伤害,都有广泛的保险。
赔偿手段包括支付收入损失、医疗、康复费用、伤残津贴和受抚养人死亡抚恤金。在新西兰受伤的游客可以获得事故赔偿津贴,但如果游客的收入来自新西兰境外,则无法获得与收入有关的补偿。
事故赔偿计划的资金主要来自对雇主、雇员的征税以及车辆登记税和汽油税。该计划由事故赔偿公司(ACC)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