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时候需要 OIO 同意
什么是 “海外人”?
同意制度的核心是 “海外人员” 的定义。该定义延伸到:
(a) 非新西兰公民或通常居住在新西兰的自然人;
(b) 在新西兰境外注册的法人团体;
(c) 法人团体(包括新西兰公司),该团体是在新西兰境外注册的法人团体的 “25% 或以上的子公司”;
(d) 海外人士或海外人士有以下情况的法人团体:
- 一类证券的 25% 或以上;
- 控制 25% 或以上理事机构成员组成的权力;或
- 控制在会议上行使 25% 或以上投票权的权力;及
(e) 超过相关海外所有权或控制门槛的合伙企业、非法人合资企业、其他非法人机构、信托基金和单位信托基金。
什么是 “敏感土地”?
“敏感土地” 包括以下类型土地的永久产权权益或三年以上的租赁权益:
(a) 超过 5 公顷的非城市土地面积;
(b) 在某些特定岛屿上的土地;
(c) 由于包含或靠近水道、公园、保护区或具有历史意义的地区而被归类为 “敏感” 的其他土地;或
(d) 住宅用地,属于 “住宅” 或 “生活方式” 的财产。
一般来说,非新西兰 “通常居民” 的海外人士(并持有必要的居住级别签证),在获得住宅用地之前,将需要国际办公室的同意。身为海外人士的投资者或开发商可以获得购买住宅用地的同意,以增加住房供应(即通过建造住房),并承诺在投资完成后出售房产
澳大利亚和新加坡投资者,他们通常居住在新西兰,不需要 OIO 同意才能购买本来不敏感的住宅用地。
为了《海外投资法》的目的,对拥有或租赁敏感土地的企业进行重大投资通常构成对 “敏感土地” 的收购。
什么是 “重要商业资产”?
收购 “重要商业资产” 包括:
(a) 在为新西兰部分投资支付的代价超过 1 亿新西兰元的企业中购买 25% 或更多股份(或增加现有 25% 或更多的股份);
(b) 在新西兰资产价值超过 1 亿新西兰元的企业中获得 25% 或更多股权(或增加现有 25% 或更多的股份);
(c) 以 1 亿新西兰元以上的价格购置新西兰境内的任何财产(包括商誉和其他无形资产);或
(d) 在新西兰开办一家发生的支出超过 1 亿新西兰元的企业。
澳大利亚非政府投资者的门槛在某些情况下提高到 5.36 亿新西兰元, 某些与新西兰订有贸易协定的国家 (包括加入 “全面和进步跨境协定” 的国家的门槛增至 2 亿新西兰元,太平洋伙伴关系)。
伙伴
海外人员的 “伙伴” 的投资也被捕获。联系的概念包括控制、代理、联合行动或协调行动以及作为 “任何安排或谅解” 的结果参与海外投资的情况。